摘要:不发达的社会主义,顾名思义,是和“发达的社会主义社会”(《列宁全集》第30卷,第299页)相对而言的,是经济还不够发达的社会主义社会,是已经建立起来的但还没有完全建成的社会主义社会。因此,它还存在着全民所有制和集体所有制两种所有制形式,还不是单一的全民所有制;存在着商品生产和商品交换;虽然实行了按劳分配的原则,但并没有得到完全贯彻;存在着剥削阶级的残余,存在着工农间的阶级差别,也存在着特殊形式的阶级斗争;剥削阶级的思想影响,小生产者的习惯势力还将长期存在。在无产阶级政党的领导下,不发达的社会主义社会必然发展为发达的社会主义社会和共产主义社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