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田野里的隐形纽带:社会资本对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农业信贷担保违约的影响研究  PDF

  • 胡杰 1
  • 罗剑朝 1,2
1. 西北农林科技大学 经济管理学院,陕西 杨凌 712100; 2. 陕西省农村金融研究中心,陕西 杨凌 712100

中图分类号: F323.9F832.43

最近更新:2025-03-12

DOI:10.13300/j.cnki.hnwkxb.2025.02.0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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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能否以无形的社会资本作为风险控制机制,降低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在农业信贷担保融资中的违约风险,促进农业信贷担保体系可持续发展,是值得关注和讨论的重要问题。基于陕西、山西、江苏三省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实地调研数据,采用Probit模型分析社会资本对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农业信贷担保违约的影响。研究发现:提升借款人社会资本,能够有效降低其在农业信贷担保融资中的违约风险,其中乡村社会资本的作用最强,政府社会资本次之,金融社会资本最弱。异质性分析发现,年轻一代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在农业信贷担保融资中的违约更易受到社会资本的影响;农业担保机构实缴资本规模越小,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在农业信贷担保融资中的违约风险越大,但社会资本能在一定程度上削弱这种不利影响。机制分析发现,增强借款人的还贷意愿和还贷能力,是社会资本在农业信贷担保融资中有效降低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违约风险的重要机制。本文结论可在一定程度上为促进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社会资本积累和完善农业信贷担保体系风险控制策略提供实证依据和现实参考。

DOI编码:10.13300/j.cnki.hnwkxb.2025.02.006

随着农业农村现代化建设步伐逐渐加快,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已逐步成为推进农业农村现代化和乡村振兴的重要载[

1]。较传统农户而言,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不再是粗放化和细碎化发展经营模式,而是集约化和规模化经营。在此背景下,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融资需求也趋向于规模化和长期[2]。然而,由于传统农村金融发展缓慢,且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普遍缺乏有效抵押担保品,最终导致其融资需求未能得到有效满[3]。因此,财政部、农业部、原银监会等部门决定将农业信贷担保政策作为提高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信贷可得性的重要政策手段,以弥补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抵押担保品不足,扶持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发展。经过多年努力,农业信贷担保在农村金融市场的主体地位和政策效能逐渐体现,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融资难和融资贵问题得到了有效缓,但同时也出现了推迟还款、欠息、无能力偿还或拒绝归还农业信贷担保贷款等违约问[4]。这些违约问题不仅削弱了政府财政支农的政策效果,增加了政府财政负担,阻碍了农业的长期稳定发展,而且还导致金融机构盈利能力下降,加剧了农业信贷担保体系的代偿风险,对农业信贷担保体系的可持续发展构成威胁。

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在农业信贷担保融资中违约的一个重要原因是其与担保机构、金融机构之间的信息不对称问题,这种不对称性催生了潜在的道德风险。幸运的是,社会资本能够在一定程度上缓解甚至避免这种风[

5]。我国是一个传统的关系型社会,社会关系网络极大地影响着个体的行为决[6],因此社会资本对个体的信贷违约行为也具有一定影[7]。在农业信贷担保融资中,政府通过财政资金支持,补偿违约贷款损失和贷款费用,乡镇等基层政府部门向担保机构和金融机构举荐新型农业经营主[8]。金融机构既是贷款人,也是受保人,在与担保机构合作后向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发放贷款。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在农村形成后,能有效促进农业劳动者在本地参与雇佣劳动,从而在一定程度上直接带动了农业就业与劳动力资源的本地利[9]。由此,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在与政府、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及村干部等主体的互动中,逐渐形成了政府社会资本、金融社会资本和乡村社会资本。所谓政府社会资本,是指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基于与政府的社会联系而拥有的从政府方面获取稀缺资源的能[10]。类似地,金融社会资本和乡村社会资本可以理解为新型农业经营主体通过与金融机构和乡村群体的联系而拥有的从金融机构和乡村群体获取稀缺资源的能[11⁃13]

当前,关于社会资本和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农业信贷担保违约的研究,主要聚焦于社会资本对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影响,以及农业信贷担保违约的形成机理与化解策略。从社会资本的影响来看,社会资本会对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绿色生产行为采纳产生显著促进作[

14],同时会提高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信贷可得性,缓解其融资约[15]。从农业信贷担保违约的形成机理来看,地方政府干预、政府寻租行为和政策的间断可能会冲销利率市场化改革的信贷配置正向效应,导致银行经营目标偏离农村信贷市场,从而诱发信贷违约风[16⁃17]。除政府风险外,农业信贷担保还面临因其他贷款计[18]、担保机构信息弱势风[19]和管理者道德风[4]而产生的违约。从农业信贷担保违约风险化解策略来看,既可以通过优化农业信贷担保业务模式和担保机构运营目标从而增强担保机构风险管理能[20],也可以将农业保险引入至农业信贷担保业务中以增强借款人守信动[19],还可以通过资本效应在信贷和担保市场中的互动和增值,促进农业信贷担保贷款的自我履[21]

综上所述,已有文献鲜有探讨社会资本对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农业信贷担保违约的影响,考察影响的异质性以及探究二者之间的作用机制。那么,社会资本作为一种获取稀缺资源的能力,能否影响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在农业信贷担保融资中的违约?若能,则在不同主体和不同机构中是否表现一致?社会资本的影响机制是什么?回答上述问题不仅能深化社会资本理论研究,为农业信贷担保健康发展提供新的视角和思路,而且有助于担保机构和金融机构更好地评估和管理信贷风险,更合理地配置金融资源,提高信贷资源利用效率,为政府和相关机构制定完善农业信贷担保政策提供参考依据。

理论分析与研究假说

1 社会资本影响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农业信贷担保违约的机理分析

传统的农业信贷风险控制主要依赖于抵押、信用评级等手段,虽然能在一定程度上降低借款人的信贷违约风险,但也存在明显弊端。主要包括:一是抵押物的价值评估需要专业的评估机构和人员,价值评估难度较大,且评估结果往往受到市场波动、评估人员经验等多种因素的影响,评估结果可能存在误差。二是并非所有抵押物都具有良好的变现能力。一旦农业经营主体在农业信贷中违约,金融机构需要花费大量时间和精力来处理抵押物,且可能面临抵押物贬值、难以出售等风险。三是信用评级往往基于历史数据进行评估,但农业经营主体的信用状况可能会随着时间的推移而发生变化,导致评级结果滞[

22]。然而,社会资本可以作为传统信贷风险控制体系的有益补充,它提供了一种基于社会关系的风险控制方式,包括人际关系网络、信任、规范和合作等非物质资源,可以在一定程度上弥补传统风险控制手段的不足,有助于完善信贷风险控制体系,提高风险控制效[7]。因此,本文通过构建包含银行、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以及农业担保机构在内的动态博弈模型,分析社会资本对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农业信贷担保违约的影响。

相关假设条件如下:第一,银行发放给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贷款本金为L,贷款利率为r,贷款期限为1年。第二,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追求收益最大化,从银行获取的农业信贷担保贷款主要用于农业生产项目,项目收益为RL。第三,农业担保机构出于风险控制和可持续经营考虑,会要求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缴纳担保费用并提供反担保,其中担保费率和反担保率分别为gg'。第四,农业担保机构的政府背景和支农政策属性会使其在向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提供担保支持的过程中产生正向社会效应S,使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以较低的融资成本获得额度更高和利率更低的信贷支[

23⁃24]。实践中,如果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出现信贷违约,则农业担保机构会先向银行代偿,并通过反担保对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进行追偿。同时,由于政府在农业信贷担保融资中拥有监管和处罚权限,导致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违约隐形成本更大。此时,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会因信贷违约而产生潜在损失D,这里的潜在损失D可以理解为社会资本禀赋下降、社会网络规模缩小、信誉和声誉的丧失以及信用污点的产生[25]

假定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向银行和农业担保机构提出信贷申请,则银行和农业担保机构的决策分别为(放贷,不放贷)或(担保,不担保)。此时,若银行选择不放贷,或农业担保机构选择不担保,则三者的收益均为0。相反,若农业担保机构选择担保,且银行选择放贷,则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可以选择履约或违约。若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在农业信贷担保融资中选择履约,则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和银行、农业担保机构的收益分别为:

                                                                                   Agri=RL-Lr-Lg (1)
Bank=Lr  (2)
Guar=Lg+S (3)

相反,若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在农业信贷担保融资中选择违约,则其和银行、农业担保机构的收益分别为:

Agri=RL+L+Lr-Lg-Lg'-D (4)
Bank=Lr  (5)
Guar=-L-Lr+Lg+Lg'+S (6)

从理性人角度来看,新型农业经营主体选择履约策略的条件是履约时获得的收益大于违约时获得的收益,反之则会违约。结合式(1)式(4)可以解得:DL1+2r-g'。由于Lrg'均大于0,故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在违约时产生的潜在损失D0。由于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在同银行和农业担保机构交流的过程中会形成相应的社会资本,而社会资本会使其违约的隐形成本更大。同时,银行和农业担保机构还可以利用监管和行政手段对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进行惩罚,提高潜在损失D,如减少与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社会交流,给予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信用惩戒和合作限制,限制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获得政府补贴和奖励等,而这些潜在损失可以在一定程度上弱化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违约动机。总之,当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在农业信贷担保融资中意识到因违约而给其社会资本、社会网络、信誉等带来的潜在损失D时,则其会选择主动履约,以实现彼此间的帕累托最优解。

2 社会资本对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农业信贷担保违约的影响

农业信贷担保融资中的借款人和被担保人通常是从事农业生产经营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担保人是农业担保机构,贷款人是与农业担保机构签订合作协议的金融机构。借款人通过与政府部门、金融机构、农业担保机构和村干部之间的社会联系可以提升其各类社会资本,而农业信贷担保借贷行为的发生本身是基于贷款人和农业担保机构对借款人的信任而产生的。这种信任关系实质上是基于业务主体间社会网络所形成的,选择空间相对较小,彼此通常会形成较强的承[

26]。在社会网络和农业信贷担保政策性制度的影响下,借款人在获得贷款后会在这种信任机制影响下规避违约,从而避免因违约而打破同金融机构和农业担保机构所形成的信任机[27]。此外,同一个地区从事农业生产经营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通常较为熟识,对彼此间个人信用、经济状况等信息较为了解,且这些信息在社会网络的作用下会迅速传[28]。此时,若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在获得农业信贷担保贷款后按期向贷款人偿还贷款,则其可以在信息传播的作用下建立起良好的口碑和声誉,为自己未来的借贷活动或其他需求积累优势。换言之,在社会网络作用下所形成的信任机制会倒逼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合理使用农业信贷担保贷款,以降低农业信贷担保违约风险,否则一旦产生违约风险,金融机构和农业担保机构会降低对他们的信任,并逐步提高对他们的贷款条件和反担保条件,甚至直接拒绝放贷和担保。综上所述,在农业信贷担保融资中,由社会资本所衍生的信任机制会迫使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合理使用贷款,以尽可能地规避因违约而给其带来的各种不利影响。因此,本文提出假说H1

H1:社会资本有利于降低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在农业信贷担保融资中的违约风险。

3 社会资本影响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农业信贷担保违约的作用机制分析

还贷意愿不足和还贷能力有限是导致借款人违约的根本因素,农业信贷担保贷款也不例外。还贷意愿不足一般是借款人主动性违约,而还贷能力不足一般是借款人被动性违[

29]。社会资本可以通过增强借款人的还贷意愿和还贷能力来降低其在农业信贷担保融资中的违约风险。具体来看,社会资本可以通过约束机制与激励机制来增强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还贷意愿,进而抑制其农业信贷担保违约。其中,约束机制主要体现在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社会资本可以通过监督、声誉以及惩罚等路径增强其个体责任感,降低借款人道德风[30],从而抑制其农业信贷担保违约。激励机制主要体现在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可以通过自身社会资本的信号传递功能和增强预期收益功能激发其还贷意愿。一般来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可以通过积极履约而提高自身声誉和信用水[21],而这会使其在获取其他社会资源或信贷资源时更加便利,尤其有利于其持续性地获得金融机构信贷支持。相反,若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因还贷意愿不足而导致违约,则不仅会削弱其与其他主体之间的信任机制,而且会面临一定金融制裁、社会惩罚和社会耻辱成[25⁃26]。可见,若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在社会资本的作用下能意识到积极履约所带来的好处或违约所带来的不良后果,则会提高其还贷意愿以避免在农业信贷担保融资中违约。

社会资本还可以通过提高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收入水平、信贷可得性和风险管理能力而增强其还贷能力,进而抑制其农业信贷担保违约。具体来看,社会资本有利于为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提供生产、经营、销售等有效信息,例如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可以通过社会资本获取到关于市场需求、供销渠道等生产经营信息而调整其农业生产投资和销售策略,从而有利于提升其生产经营能力和经济效益,进而增强自身还贷能力,提高贷款偿还[

31]。同时,社会资本可以通过充当无形抵押物而降低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信息不对称风险,从而有助于自身获得更多的信贷支持,而信贷的获取有利于改善借款人生产经营条件,平滑其收入风险,进而间接提高借款人收入水[32],增强其还贷能力。此外,社会资本可以通过事前风险控制和事后风险分担而增强借款人风险管理能力。一方面,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可以借助自身社会资本的信息分享机制获取更多有用信息,进而增强其对生产经营的决策风险和经营风险的识别和抗击能力,最终增强事前风险控制能力。另一方面,若新型农业经营主体遭受意外或风险,可以借助社会资本获得经济救济或精神支[12],从而提高事后风险管理能力,进而有利于降低其在农业信贷担保融资中的违约风险。基于此,本文提出假说H2

H2:社会资本能通过增强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还贷意愿和还贷能力,从而降低其在农业信贷担保融资中的违约风险。

研究设计

1 数据来源

本文数据源自课题组于2021年和2022年暑期在陕西、山西和江苏展开的“农业信贷担保制度有效性评价、风险控制与体系构建研究”专项调研。为保障调研样本质量和代表性,课题组在正式调研之前做了充分准备工作,包括设计问卷、组织讨论、修订问卷和调研培训等,并对问卷内容逐一说明和解释,最大程度地保证调研可靠性。在同当地中国人民银行(分)支行、各类金融机构和农业担保机构座谈的基础上,综合考虑地区差异、经济发展水平、农业产业状况和调研人力物力等因素,最终在陕西省、山西省和江苏省通过典型抽样抽取8个地区(陕西省咸阳市和渭南市,山西省太原市、晋中市和忻州市,江苏省南通市、苏州市和徐州市)作为调研区域。从上述地区中分别随机选择乡镇进行调研,其中选取陕西21个乡镇、山西5个乡镇、江苏28个乡镇,共选取54个乡镇。最后,再在上述乡镇中随机选取1至10个村庄进行调研,然后再在村庄内随机选取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进行调研,最终获得518个样本。在去除数据缺失严重和逻辑错误问卷后,最终保留475个有效样本,样本涵盖了专业大户、家庭农场、农民专业合作社和农业企业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问卷有效率是91.70%。需要指出的是,在探究社会资本是否影响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在农业信贷担保融资中的违约时,本文剔除了无信贷需求和农业信贷担保贷款合约未到期的样本,最终得到418个有效样本。

2 变量选取

(1)被解释变量:农业信贷担保违约。违约是指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在获得农业信贷担保贷款后,因种种原因不愿或无力履行合同条件而未按时还款的行为。借鉴已有文献做[

33],以直接询问方式观测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农业信贷担保违约。首先询问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是否向金融机构或农业担保机构申请过农业信贷担保贷款,衡量其是否具有农业信贷担保需求,其次询问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在申请后是否获得农业信贷担保贷款,最后若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在获得农业信贷担保贷款后出现因推迟还款、欠息、无能力或者拒绝归还等因素而造成的违约,则认为其在农业信贷担保融资中违约,赋值为1。反之若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按期履约,则赋值为0。

(2)核心解释变量:社会资本。本文的解释变量是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社会资本,包括金融社会资本、政府社会资本和乡村社会资本。参考已有文献做[

34⁃36],通过李克特五级量表测度新型农业经营主体金融社会资本、政府社会资本和乡村社会资本,程度从低到高依次赋值,即用1-5分别代表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与金融机构、政府部门和村干部的交流程度由“很少交流”到“经常交流”,这种交流既反映了金融机构、政府部门和村干部对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信任程度,也反映了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与金融机构、政府部门和村干部之间关系的质量和深度。将所得到的变量赋值相加求和得到社会资本计数数据,然后将新型农业经营主体选择的选项数值和除以总和来衡量其社会资本。

(3)机制检验中的变量:还贷意愿和还贷能力。还贷意愿是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主动向金融机构偿还贷款的意愿,体现了“愿不愿还”,而还贷能力是其是否具备向金融机构偿还贷款的能力,体现了“能不能还”。参考已有文献做[

37],本文从主观和客观两个方面构造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还贷意愿和还贷能力变量。主观上,若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在无法偿还农业信贷担保贷款时,愿意通过其他渠道筹集资金而避免违约,则视为具有还贷意愿。同时,若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认为其收入水平和固定资产价值能够确保其按时还款,则视为具有还贷能力。客观上,分别以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信用等级和收入水平作为其还贷意愿和还贷能力的代理变量。若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信用等级在A级及以上,则视为具有还贷意愿;收入水平是决定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还贷能力的主要因素,收入水平反映了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经营能力好坏,收入水平越高,其还贷能力越强。因此,本文依据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近五年收入水平计算其平均收入水平,并将其作为还贷能力的代理变量。

(4)控制变量。除上述变量外,部分可观测变量也会对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在农业信贷担保融资中的违约产生影响。因此,为防止因遗漏重要变量而产生偏差,参考冯林[

23]的做法,分别从个体特征、生产特征、信贷合约特征和地理特征四个层面对其他变量进行控制。其中,个体特征包括负责人的年龄、性别、文化程度、健康状况和农业经营年限;生产特征包括农业保险、农地经营规模和经营类型;信贷合约特征包括农业信贷担保贷款额度、贷款偿还期限、贷款成本。此外,本文通过虚拟变量控制了不随时间变化的地区固定效应。

3 变量描述性统计

表1列出了上述变量的描述性统计结果。整体来看,在具有农业信贷担保融资经历的样本中,385个样本正常履约,履约率为92.11%,但也有33个样本出现了推迟还款、欠息、无能力偿还或者拒绝偿还农业信贷担保贷款等违约行为,这部分样本占比7.89%。可见,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在农业信贷担保中的违约风险较低,但仍存在一定改进空间。从社会资本整体的情况来看,样本普遍与金融机构、政府部门和村干部保持一定联系。从还贷意愿来看,样本的主观还贷意愿较高,且大多数样本的信用状况良好。从还贷能力来看,大部分样本认为其还贷难度较小,且平均收入水平相对较高。从样本的其他特征来看,受访者普遍以中年、男性和初高中学历为主,且从事农业生产经营的年限平均为9.6年,平均农地经营面积为130.483亩,说明受访者普遍具有农业生产经验和一定生产规模。同时,74.16%的样本购买了农业保险,说明大多数样本具有风险管理意识。此外,样本的平均贷款额度为87.955万,平均贷款期限为1.1年,且样本整体认为农业信贷担保贷款成本较低,说明农业信贷担保政策能够在一定程度上解决融资难和融资贵难题。

表1  变量描述性统计结果
变量赋值说明均值标准差
被解释变量 农业信贷担保违约 违约=1;履约=0 0.079 0.270
解释变量 金融社会资本 与金融机构的交流程度,很少交流=1;较少交流=2;一般=3;较多交流=4;经常交流=5 3.481 1.212
政府社会资本 与政府部门的交流程度,赋值同上 3.560 1.210
乡村社会资本 与村干部的交流程度,赋值同上 3.600 1.171
社会资本 选择的选项数值和/15 0.709 0.217
中介变量 主观还贷意愿 无法按期还款时,愿意通过其他渠道筹集资金而避免违约=1;不愿意=0 0.909 0.288
主观还贷能力 以收入水平和固定资产价值按时还款的难度,无法偿还=1;困难很大=2;一般=3;困难较小=4;完全没有困难=5 3.931 1.047
客观还贷意愿 信用等级在A级及以上=1;A级以下=0 0.859 0.349
客观还贷能力 近五年平均收入水平,50万元以下=1;51~100万元=2;101~150万元=3;151~200万元=4;201万元以上=5 3.945 1.050
控制变量 年龄 调研年份-出生年份 49.823 10311
年龄平方 年龄平方 2588.392 1038.614
性别 女性=0;男性=1 0.916 0.277
文化程度 小学=1;初中=2;高中=3;大学=4;硕士及以上=5 2.457 1.205
健康状况 完全丧失劳动能力=1;有疾病,生活能自理=2;一般=3;较健康=4;非常健康=5 3.849 1.059
农业经营年限 从事农业生产经营的年限(年) 9.605 5.076
农业保险 购买农业保险=1;未购买=0 0.742 0.438
农地经营规模 农地经营面积(亩),取对数 4.615 0.685
经营类型 种养殖大户=1;家庭农场=2;合作社=3;农业企业=4 2.249 1.108
贷款额度 农业信贷担保贷款额度(万元) 87.955 57.006
贷款偿还期限 农业信贷担保贷款期限(年) 1.100 0.391
贷款成本 贷款成本评价:非常低=1;较低=2;一般=3;较高=4;非常高=5 1.773 0.969
陕西 山西/江苏=0;陕西=1 0.388 0.488
山西 陕西/江苏=0;山西=1 0.208 0.406

4 模型构建

通过Stata软件,采用Probit模型识别社会资本对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农业信贷担保违约的影响,模型设定如下:

Default=1d0+d1SC+d2X+d>0 (7)

式(7)中,Default是虚拟变量,表示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在农业信贷担保融资中的违约情况,d0表示截距项,SC表示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社会资本,d1SC的系数,X表示控制变量,d2是控制变量的系数向量;d表示随机扰动项,服从标准正态分布。

同时,本文结合江[

38]对于中介效应模型的使用建议,分别将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还贷意愿和还贷能力作为中介变量。采用中介效应模型分析社会资本的作用机制。模型设定如下:

RW=1w0+w1SC+w2X+w>0 (8)

式(8)中,RW表示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在农业信贷担保融资中的还贷意愿,w1w2均表示待估计参数,X表示控制变量,w0表示常数项,w表示随机扰动项,服从标准正态分布。此时,若w1大于0,则说明社会资本对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还贷意愿具有显著促进作用。此外,考虑到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还贷能力属于排序变量,故采用有序Probit模型验证社会资本能否提升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还贷能力,模型设定如下:

RA*=a0+a1SC+a2X+a (9)

式(9)中,RA*表示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还贷能力的不可观测变量,与实际可观测到的RA存在一定的数量转换关系,具体如下式所示:

RA=1,RA*r12,r1<RA*r23,r2<RA*r34,r3<RA*r45,RA*>r4 (10)

上式中,r1<r2<r3<r4为待估计参数,称为切点。a0是常数项,a1SC的系数,a2是控制变量的系数向量,a表示随机误差项。若a1>0,则说明社会资本能提升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还贷能力。

模型结果与分析

1 基准模型回归结果分析

为避免因多重共线性而导致回归系数估计不稳定,从而使得模型预测力和可靠性下降,本文在实证分析前首先判断自变量之间是否存在多重共线性。经检验,自变量的VIF值均小于经验阈值10,且VIF均值为2.03,这表明本文选取的控制变量并未存在多重共线性问

。在此基础上,再通过Probit模型分析社会资本对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农业信贷担保违约的影响。表2报告了Probit模型的估计结果。由表2可知,未加入控制变量时,金融社会资本、政府社会资本和乡村社会资本对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农业信贷担保违约均具有显著负向影响,且都在1%水平上负向显著,说明这些社会资本均可以在一定程度上抑制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农业信贷担保违约。从社会资本的平均边际效应来,乡村社会资本的平均边际效应最大,政府社会资本次之,金融社会资本最小。这是因为乡村社会资本是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凭借与村干部和村民密切交流而形成的特定关系网络,能够体现其影响力和认可度。新型农业经营主体通过与村干部和村民的密切交流可以强化其信誉意识,因为违约不仅会影响自身信用,还会损害其社会声誉,进而使得乡村社会资本在影响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正规信贷违约中发挥较大作用。这一发现意味着,政府在鼓励金融机构向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提供信贷服务时,不能仅依赖农业信贷制度层面的政策引导,而应深刻认识到社会资本的重要作用,从而有效缓解金融机构对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信贷风险的担忧。

表2  基准回归结果 ( N=418 )
变量(1)(2)(3)(4)
社会资本

-0.5109***

(0.0391)

-0.2756***

(0.0401)

金融社会资本

-0.0674***

(0.0100)

-0.0335***

(0.0075)

政府社会资本

-0.0815***

(0.0097)

-0.0474***

(0.0092)

乡村社会资本

-0.0879***

(0.0048)

-0.0493***

(0.0068)

年龄

0.0263**

(0.0111)

0.0342**

(0.0164)

0.0179

(0.0139)

0.0360***

(0.0119)

年龄平方

-0.0002**

(0.0001)

-0.0003**

(0.0002)

-0.0001

(0.0001)

-0.0003***

(0.0001)

性别

-0.0034

(0.0423)

-0.0052

(0.0455)

-0.0069

(0.0390)

-0.0075

(0.0413)

文化程度

0.0478***

(0.0157)

0.0740***

(0.0116)

0.0523***

(0.0125)

0.0477***

(0.0161)

健康状况

-0.0163**

(0.0084)

-0.0207*

(0.0121)

-0.0138*

(0.0078)

-0.0115

(0.0077)

农业经营年限

-0.0002

(0.0015)

0.0015

(0.0012)

0.0001

(0.0022)

0.0005

(0.0018)

农业保险

-0.0214

(0.0174)

-0.0106

(0.0115)

-0.0440*

(0.0252)

-0.0165

(0.0210)

农地经营规模

0.0115

(0.0126)

-0.0073

(0.0149)

0.0120

(0.0090)

0.0099

(0.0119)

贷款额度

-0.0010***

(0.0003)

-0.0010***

(0.0003)

-0.0009***

(0.0002)

-0.0009***

(0.0003)

贷款偿还期限

0.0338

(0.0232)

0.0492***

(0.0196)

0.0284

(0.0328)

0.0395**

(0.0186)

贷款成本

-0.0173*

(0.0098)

-0.0163

(0.0109)

-0.0130

(0.0083)

-0.0205*

(0.0121)

经营类型 控制 控制 控制 控制 控制 控制 控制 控制
省份 控制 控制 控制 控制 控制 控制 控制 控制
R2 0.4448 0.7766 0.2063 0.7050 0.4052 0.7862 0.4661 0.7708

注:  ******分别表示在10%、5%和1%的水平上显著;括号中是聚类到县域层面的标准误,下表同。

除性别、农业经营年限、农业保险和农地经营规模等变量外,其他控制变量对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农业信贷担保违约也具有一定影响。负责人的年龄对其农业信贷担保违约的影响为倒U型,说明随着年龄的增长,其农业信贷担保违约风险先上升后下降。这是因为在年轻时期,借款人收入稳定性较低,信用历史较短,消费倾向较高,而这些因素的共同作用会导致年轻借款人的违约风险相对较高。相反,在中老年时期,借款人收入稳定性增加,信用历史较长,并且会积累一定财富,更好地管理债务,从而使得借款人在中老年时期的违约风险相对较低。从文化程度来看,负责人文化程度越高,则越容易在农业信贷担保中违约,而造成这一现象的原因在于虽然受教育程度增强了农户的还款能力,但却降低了还款意愿,最终导致信贷违约概率变[

32]。健康状况、贷款额度和贷款成本等变量对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农业信贷担保违约具有显著缓解作用。然而,若贷款偿还期限越长,则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在农业信贷担保融资中的违约风险越大。这是因为贷款偿还期限越长,借款人所面临的不确定因素便越多,而这些因素可能会导致其收入水平下降,进而影响其还贷能力。

2 内生性讨论

基于工具变量法,分别以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往返金融机构的交通便利情况、对政府部门服务态度的评价以及村干部工作态度是否积极等作为金融社会资本、政府社会资本和乡村社会资本的工具变量。从相关性来看:第一,往返金融机构的交通越便利,客户更有可能频繁地前往金融机构办理业务或咨询问题,这增加了同金融机构工作人员面对面交流的机会,从而促使其金融社会资本逐渐积累。第二,政府部门良好的服务态度能够使其与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积极对话和交流,并更容易建立起信任感,这意味着信息传递会更为有效,从而有利于促进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形成政府社会资本。第三,积极主动的村干部能展现出对工作的热情和责任感,营造出一种良好的沟通氛围,这有助于增强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对村干部的信任,而信任是形成和维持社会资本的关键。此时,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更愿意将想法和意见与他们交流,从而有利于促进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形成乡村社会资本。从外生性来看,上述变量并不会直接影响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在农业信贷担保融资中的违约或履约行为,即使产生影响也是通过金融社会资本、政府社会资本和乡村社会资本而发挥作用。内生性讨论结果如表3所示。

表3  内生性讨论回归结果 ( N=418 )
变量第一阶段第二阶段
金融社会资本政府社会资本乡村社会资本农业信贷担保违约
交通便利情况

0.5162***

(0.0392)

政府服务态度

0.9535***

(0.0210)

村干部工作态度

0.1295***

(0.0206)

金融社会资本

-0.9802***

(0.1352)

政府社会资本

-1.4396***

(0.3848)

乡村社会资本

-1.6015***

(0.3363)

控制变量 控制 控制 控制 控制 控制 控制
类型 控制 控制 控制 控制 控制 控制
省份 控制 控制 控制 控制 控制 控制
F 18.45*** 122.72*** 21.23***
沃尔德检验p 0.0002 0.1659 0.1560
R2 0.5406 0.8867 0.5752
Wald 96.92*** 27.82*** 50.01***

由各模型一阶段回归结果可知,工具变量分别与解释变量在1%统计水平上正向相关,说明本文选取的工具变量满足相关性要求。同时,工具变量的一阶段F值均大于临界值10,说明选取的工具变量并非弱工具变量。结合IV Probit模型第二阶段估计结果可知,在考虑可能的内生性问题后,社会资本对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农业信贷担保违约的影响依旧在1%统计水平上负向显著,与基准回归结果一致,表明在使用工具变量法解决内生性问题后,社会资本依旧可以降低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在农业信贷担保融资中的违约风险。

3 稳健性检验

本文采用以下3种方法进行稳健性检验,检验结果见表4

表4  稳健性检验
变量考虑稀有事件偏差调整回归样本排除极端值影响
(1)(2)(3)(1)(2)(3)(1)(2)(3)
金融社会资本

-0.0388***

(0.0126)

-0.0510***

(0.0147)

-0.0312***

(0.0079)

政府社会资本

-0.0480***

(0.0108)

-0.0454***

(0.0097)

-0.0454***

(0.0099)

乡村社会资本

-0.0487***

(0.0046)

-0.0559***

(0.0089)

-0.0446***

(0.0067)

控制变量 控制 控制 控制 控制 控制 控制 控制 控制 控制
经营类型 控制 控制 控制 控制 控制 控制 控制 控制 控制
省份 控制 控制 控制 控制 控制 控制 控制 控制 控制
R2 0.7740 0.8015 0.8122 0.7093 0.7840 0.7691
样本量 418 418 418 339 339 339 418 418 418

(1)考虑稀有事件偏差。样本中只有约8%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在农业信贷担保融资中产生过违约,这意味着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在农业信贷担保融资中的违约概率较小,符合稀有事件特征。此时,基准回归结果可能存在稀有事件偏差,而补对数-对数模型是解决稀有事件偏差的重要方

。因此,为克服可能存在的稀有事件偏差,本文使用非对称的极值分布得到补对数-对数模型,并通过该模型对基准回归结果重新进行估计。由表4可知,在考虑稀有事件偏差后,社会资本对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农业信贷担保违约的平均边际效应均小于0,与基准回归结果一致,说明基准回归结果具有稳健性。

(2)调整回归样本。考虑到60岁以上的样本通常在多年务农经历中积攒了丰富的经验和知识,能更好地处理农业生产经营中面临的各类风险,且老年样本一般具有较为稳定的财务基础,拥有一定储蓄和资产,这有利于他们更好地面对农业信贷担保融资违约风险,从而减少因决策失误导致的违约风险。因此,本文在稳健性检验中剔除了年龄超过60岁的79个样本。表4显示,剔除这部分样本后,社会资本对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农业信贷担保违约的影响并未发生明显变化,依旧在1%统计水平上负向显著,与基准回归结果一致,证明本文基准回归结果稳健。

(3)排除极端值影响。新型农业经营主体通常具有较大的经营规模,能够实现规模经济,提高农业生产效率,而耕地规模是衡量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经营规模的重要依据。为消除极端值在基准回归中产生的不利影响,本文对耕地规模变量进行1%缩尾处理,然后再对耕地规模变量取对数。表4估计结果显示,在排除极端值影响后,社会资本对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农业信贷担保违约的影响依旧在1%统计水平上显著为负,同样表明基准回归结果稳健。

4 异质性分析

从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和担保机构两个方面展开异质性分析,结果见表5

表5  异质性分析结果 ( N=418 )
变量借款人年龄异质性担保机构实缴资本异质性
(1)(2)(3)(4)(1)(2)(3)(4)
社会资本×年龄

0.0008

(0.0035)

金融社会资本×年龄

-0.0003

(0.0008)

政府社会资本×年龄

0.0010**

(0.0005)

乡村社会资本×年龄

0.0010*

(0.0006)

社会资本×实缴资本

-0.0537

(0.0940)

金融社会资本×实缴资本

0.0124

(0.0179)

政府社会资本×实缴资本

-0.0441**

(0.0199)

乡村社会资本×实缴资本

-0.0503***

(0.0184)

控制变量 控制 控制 控制 控制 控制 控制 控制 控制
经营类型 控制 控制 控制 控制 控制 控制 控制 控制
省份 控制 控制 控制 控制 控制 控制 控制 控制
R2 0.7592 0.6809 0.7850 0.7410 0.7775 0.7068 0.7950 0.7831

注:  不同省份的农业信贷担保公司实缴资本本身存在显著差异,因此在进行实缴资本异质性分析时无需控制省份差异。

(1)基于借款人年龄的异质性分析。随着乡村振兴战略的深入实施,新一代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发展势头良好,而中老年农户通常拥有多年农业生产经验,积攒了非常丰富的农业实践知识,并能够利用这些经验和知识来规避生产风险。因此,为考察社会资本对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农业信贷担保违约的影响是否因负责人年龄差异而产生异质性,本文通过构建负责人年龄与其社会资本的交互项验证异质性是否存在。表5估计结果显

,政府社会资本和乡村社会资本与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负责人的年龄的交互项在5%和10%的统计水平上显著,说明随着年龄增长,政府社会资本和乡村社会资本对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在农业信贷担保融资中的违约风险抑制作用在逐渐减弱。换言之,相较于老一代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年轻一代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在农业信贷担保融资中的违约风险更易受到自身政府社会资本和乡村社会资本的影响。这是因为随着年龄增长,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在社会网络中的活跃度和影响力在逐渐减弱,导致社会资本的实际效用逐渐降低。同时,年轻一代和老一代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在投资理念、偏好和行为上也存在显著差异,比如年轻一代通常有更多的年限来弥补潜在的投资损失,因此更愿意承担风险以追求更高的回报,而老一代则更注重安全和稳定,因此会谨慎使用正规信贷资金,从而在一定程度上削弱了社会资本的影响。

(2)基于担保机构实缴资本的异质性分析。实缴资本是测度农业信贷担保机构综合实力的重要指标,代表了股东对农业信贷担保机构贡献的真实意[

39]。实缴资本不仅可以提升农业信贷担保机构融资能力,增强“银担”合作实力,而且有助于担保机构扩大农业信贷担保业务覆盖面,为更多的农业经营主体提供农业信贷担保贷款。从现实角度来看,陕西、山西和江苏各省的农业信贷担保机构的实缴资本分别为19.24、16.13和35.00亿元。可见,各省农业担保机构的实缴资本均存在显著差异。因此,本文基于山西样本生成包含社会资本与实缴资本的交互项,并以此揭示在不同实缴资本规模下社会资本对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农业信贷担保违约的影响是否存在差异。表5结果显示,政府社会资本和乡村社会资本与实缴资本的交互项分别在5%和1%的统计水平上负向显著,这意味着对于实缴资本规模较小的农业担保机构而言,政府社会资本和乡村社会资本对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在农业信贷担保融资中的违约抑制作用更明显,可以更有效地降低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正规信贷违约风险。这是因为政府社会资本和乡村社会资本不仅可以帮助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获得政策照顾或财政补贴,而且能迅速掌握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真实的生产经营信息和信贷使用情况,更好地补偿农业担保机构因实缴资本较小而在风险管理方面存在的不足,从而帮助农业担保机构更好地管理信贷风险。

5 影响机制分析

从以下2个方面检验社会资本影响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农业信贷担保违约的作用机制,检验结果见表6和7。

表6  社会资本对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还贷意愿的影响 ( N=418 )
变量主观还贷意愿客观还贷意愿
(1)(2)(3)(4)(1)(2)(3)(4)
社会资本

0.2097***

(0.0648)

0.4317***

(0.0740)

金融社会资本

0.0237**

(0.0109)

0.0616***

(0.0122)

政府社会资本

0.0402***

(0.0097)

0.0612***

(0.0124)

乡村社会资本

0.0354***

(0.0115)

0.0821***

(0.0136)

控制变量 控制 控制 控制 控制 控制 控制 控制 控制
经营类型 控制 控制 控制 控制 控制 控制 控制 控制
省份 控制 控制 控制 控制 控制 控制 控制 控制
R2 0.2602 0.2383 0.2704 0.2532 0.2385 0.2093 0.2145 0.2434

(1)社会资本对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还贷意愿的影响。由于还贷意愿仍属于二分类变量,故仍通过Probit模型检验社会资本对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还贷意愿的影响。表6汇报了回归结果。总的来看,无论是何种社会资本,其平均边际效应均大于0,且都在1%或5%统计水平上显著,表明金融社会资本、政府社会资本和乡村社会资本都能够有效增强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在农业信贷担保融资中的还贷意愿。这是因为金融社会资本能通过社会网络中的信息流通,帮助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更好地管理财务,减少因信息不对称而产生的风险,进而提高其还贷意愿。政府社会资本能提供额外的社会压力,促使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履行还款义务,以免损害其与政府的良好关系。乡村社会资本依托于家族、宗族、邻里和村庄共同体等农村社会关系,这些关系基于共同的地理位置、文化背景和社会习俗,能够促进信息共享、相互监督和社会支持。因此通过这些社会资本可以增强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对农业信贷担保融资违约后果的认知,进而提高其履约意识和还款意愿。

(2)社会资本对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还贷能力的影响。由于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还贷能力变量属于排序变量,若使用多项Logit回归将忽视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还款能力的内在排序,而OLS会把排序数据视为基数处理,损失估计效率。因此,本文采用有序Probit模型考察社会资本对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还贷能力的影响。

表7估计结果可知,社会资本对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还贷能力的影响在1%统计水平上正向显著,说明社会资本的提升有利于增强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还贷能力。同时,金融社会资本、政府社会资本和乡村社会资本均对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还贷能力的影响也都在1%统计水平上正向显著,这意味着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积累的社会资本越多,其在农业信贷担保融资中的还贷能力便越强。这是因为金融社会资本可以帮助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获得更多的金融资源,提高其财务灵活性和应对风险冲击的能力,从而有利于增强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在农业信贷担保融资中的还贷能力。同时,新型农业经营主体通过政府社会资本能获得税收减免、财政补贴或信贷支持等政府优惠政策,这些均有利于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改善财务状况,增强在农业信贷担保融资中的还贷能力。乡村社会资本不仅能在新型农业经营主体遭遇经济困难时为其提供融资和信用支持,帮助其维持良好的信用记录,而且能作为一种非正式的抵押品,通过社会规范和惩罚机制来避免其违约,从而增强其在农业信贷担保融资中的还贷能力。

表7  社会资本对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还贷能力的影响 ( N=418 )
变量主观还贷能力客观还贷能力
(1)(2)(3)(4)(1)(2)(3)(4)
社会资本

3.4448***

(0.3424)

3.1866***

(0.3852)

金融社会资本

0.3842***

(0.0539)

0.3645***

(0.0556)

政府社会资本

0.5737***

(0.0576)

0.5320***

(0.0612)

乡村社会资本

0.5778***

(0.0596)

0.5345***

(0.0628)

控制变量 控制 控制 控制 控制 控制 控制 控制 控制
经营类型 控制 控制 控制 控制 控制 控制 控制 控制
省份 控制 控制 控制 控制 控制 控制 控制 控制
R2 0.2306 0.1803 0.2285 0.2155 0.2056 0.1613 0.2037 0.1919

结论与政策建议

基于社会资本视角,深入分析了社会资本对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农业信贷担保违约的影响。研究结果显示:提升金融社会资本、政府社会资本和乡村社会资本均能有效降低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在农业信贷担保融资中的违约风险;随着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负责人年龄的增长,社会资本在降低其农业信贷担保融资违约风险方面的作用会减弱;实缴资本规模较小的农业担保机构,其服务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在农业信贷担保融资中的违约风险相对较大。然而,社会资本能在一定程度上缓解这种因资本规模不足而带来的违约风险;金融社会资本、政府社会资本和乡村社会资本均能有效提升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还贷意愿和还贷能力,进而降低其在农业信贷担保融资中的违约风险。

基于上述结论,本文提出如下政策建议:第一,在优化农业信贷担保政策设计时,应充分考虑到不同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所拥有的社会资本的差异性。应引导担保机构和金融机构实施差异化的业务供给策略,特别是应优先关注和支持年轻一代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以最大程度地发挥社会资本在抑制农业信贷担保违约方面的积极作用。第二,担保机构和金融机构一方面应持续加强业务网点建设,确保农业信贷担保服务能够直接触达田间地头,并通过业务实践推动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金融社会资本积累,以发挥金融社会资本增强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还贷意愿和能力的积极作用。另一方面,在优化完善农业信贷担保业务过程中,应积极纳入村集体、党支部等党的基层组织作为合作伙伴,通过调整农业信贷担保融资的信贷合约结构,利用政府社会资本的不同配置方式,强化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还贷意愿和还贷能力,进而降低其在农业信贷担保融资中的违约风险。此外,还应将农业信贷担保业务对象优先聚焦于与基层村干部有紧密联系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以此来优化和提升这些主体的社会资本结构,促进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乡村社会资本的积累,发挥乡村社会资本在缓解农业信贷担保违约风险方面的积极作用。第三,对于财政收入较高的地区,可以引导政府财政适度增加对农业担保机构的实缴资本投入,以此增强农业信贷担保的资本基础。相反,对于财政收入较低的地区,如果短期内无法增加实缴资本,那么需要更加注重发挥社会资本在农业信贷担保融资中的重要作用。通过社会资本的积极参与,可以弥补因实缴资本较小而在风险管理上的不足,促进农业信贷担保业务的可持续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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