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乡村振兴战略背景下,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不应局限于治理主体的价值二元博弈结构关系,而要立足行政与自治均衡的治理统合关系。调研发现,村庄人居环境整治过程中,行政统合与自治缺位弱化了村庄内生性资源嵌入村庄生活治理的活力,也无法回应国家现代化治理规则主导的人居环境整治工作。行政与自治均衡状态下的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实践,以行政资源输出强化了地方规则的共同体意识,并且激活群众参与的主体性,达成了均衡性的双轨治理结构和机制,实现了村庄人居环境整治的低成本和高效益治理。从行政与自治均衡关系视角看,农村人居环境整治要在增强国家治理能力与弹性村庄社会结构的张力之间寻找行政与自治的均衡秩序,外引基层治理现代化规则嵌入村庄人居环境整治,内以整合内生性资源激活乡村社会活力,提升治理效能,促进乡村生态文明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