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人事保证的制度功能及我国的立法选择——兼评《劳动合同法》第9条
DOI:
作者:
作者单位:

作者简介:

通讯作者:

中图分类号:

D922.52

基金项目:


Author:
Affiliation:

Fund Project:

  • 摘要
  • |
  • 图/表
  • |
  • 访问统计
  • |
  • 参考文献
  • |
  • 相似文献
  • |
  • 引证文献
  • |
  • 资源附件
  • |
  • 文章评论
    摘要:

    《劳动合同法》第9条在现有立法禁止劳动合同物的担保的基础上,进一步否定了人的担保,与很多国家以及我国台湾地区立法上的规定不同。从社会学和经济学的视角分析了人事保证制度的基本功能,客观评价了既存人事保证制度,在此基础上提出我国立法对现有人事保证制度不应该全盘否定,而应该扬弃,重新界定人事保证的内涵。

    Abstract:

    参考文献
    相似文献
    引证文献
引用本文

段晓红.论人事保证的制度功能及我国的立法选择——兼评《劳动合同法》第9条[J].华中农业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08(5):93-97

复制
分享
文章指标
  • 点击次数:
  • 下载次数:
  • HTML阅读次数:
  • 引用次数:
历史
  • 收稿日期:
  • 最后修改日期:
  • 录用日期:
  • 在线发布日期:
  • 出版日期: